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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處方箋就近領藥 慢性病患年省七千
記者洪素卿/台北報導
民生物資近年樣樣調漲,民眾生活壓力越來越大,藥師公會提醒,家中有慢性病患的民眾,不妨要求醫師開立慢性病處方箋、就近在社區藥局領藥,估計不含交通費,一年就可省下約七千元!目前全台慢性病患將近七百萬人,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劉麗玲表示,根據統計,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開立率約十三%,拿到慢性病處方箋的民眾中,將近七十七%民眾在醫院調劑,二十三%左右到藥局拿藥。其實民眾只要要求醫師開立慢性病處方箋,就可以省下一大筆錢。
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連瑞猛指出,慢性病患若拿一般藥品處方箋,每個月看病拿藥一次,到醫學中心光是掛號費、門診部分負擔及藥品部分負擔至少就要六百六十元,三個月下來,就要一千九百八十元。
但是如果請醫師開慢性病處方箋,則除了第一次就醫需要負擔掛號費及門診費之外,另外兩個月拿藥可以不需付費,三個月的藥只要四百六十元,總計省下一千五百二十元。如果就近到社區藥局拿藥,還能省下交通費及往返時間,對一般家庭來說,其實可以省下不少負擔。
部分民眾擔心到社區藥局拿藥,可能拿不到跟醫學中心一樣的藥。對此,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譚延輝指出,北市醫從九十三年起,全力推動慢性病處方釋出,病患除了第一次就診時直接在市醫領藥外,接下來兩個月的藥品,患者可自行選擇就近到社區附近的慢性病處方箋服務藥局領取。
由於市醫在合作初期便要求醫院一定不能換藥,加上部分藥局提供送藥到府的服務,推動迄今已經有超過六成民眾選擇到社區藥局拿藥。
此外,衛生署公佈新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後,慢性病患看診拿藥將更方便。此次除了增列慢性蕁麻疹為慢性病外,健保局專員黃淑雲表示,長期臥床、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也可由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,代為領取相同的用藥。遠洋船員領有慢性病處方箋者,出海作業前持出港證明可以多領一個月的藥。